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传承·2019清明英烈”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27 08:52: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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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烈、先贤、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普及功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办思政〔2019〕158号)和金水区文明办《关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金文明办〔2019〕12号)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展我们的节日“传承·2019清明英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传承·2019清明英烈”主题活动,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全面展示烈士褒扬工作的成就,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缅怀先烈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馆(碑)和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了解革命先烈奋斗历程,学习他们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

    (二)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各支部要发动本支部党员及广大师生,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郑州文明网等新闻网站的“清明祭英烈”网上互动平台,积极参与网上缅怀纪念活动,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撰写心得体会,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

    (三)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绿色祭祀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广泛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引导人们丧事简办和凡事从简的原则,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强化示范引领,规范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让人们在追思缅怀中完成心灵的洗涤与净化,反思生命的意义,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展映展播红色影视作品、制发宣传教育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高效传播英烈精神、红色文化和工作动态;要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有关烈士褒扬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国家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成就,展现烈士纪念设施的良好风貌。

    (五)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要广泛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为主题的“红色经典诵读”、“红歌大家唱”等活动。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征文等多种方式,引导师生学经典、悟经典、用经典,提升道德修养,教育引导师生继承革命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我们的节日“传承·2019清明英烈”主题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作为农村移风易俗的主要载体,同四大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脱贫攻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展领域、丰富内容,不断提升活动的思想文化内涵。

    (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要做到紧扣活动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师生的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立足师生积极参与和便于参与,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增强我们的节日“传承·2019清明英烈”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好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追思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扩大节日活动的覆盖面、受众面,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四)及时报送信息。活动文字材料和照片于4月8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党办邮箱dangban0909@163.com。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