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7-02-15 10:53: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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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民主管理,依法行政,使广大职工参与管理,提高管理的透明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特制定图书馆政务公开制度。

        一、图书馆每年经费预算公开,年初拿出年度经费预算使用计划,经民主讨论后决定经费使用分配比例,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图书馆在人事安排、干部聘任、评先、评优、评职、各种奖惩等项工作方面,实行公开。在人事安排、部主任聘任等项工作中,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组织形式进行公开选拔聘任,竞争择优选聘。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行四公开:指标公开、民主测评公开、评审推荐小组成员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评先、评优,在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最后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各种奖惩情况,进行公示。

        三、图书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今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贯彻培训制、公示制、审查制、责任追究制。在年初制定发展计划,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评议,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表决大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召开表决大会,对结果公开。

        四、图书馆创收收入、支出情况公开。每学期公布图书馆各项创收收入金额,上缴学校金额,各项支出情况。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图书馆上缴工会会费情况公开。

        六、学校推荐各种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享受津贴人员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七、图书馆考勤情况,每月公示一次。

        八、图书馆开展各项重大活动、关系到图书馆发展的重大决策,实行公开。

        九、学校要求政务公开的一律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