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德育考评办法
发布日期:  2016-12-20 10:21: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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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考评办法

 

一、考评依据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落实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促使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目的

德育考评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申请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方案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具体实施。

学生处负责指导全校各系开展各班级的学生德育考评工作。

班级德育考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代表为成员。

(二)每学期评定一次,确定每个学生考评等级。考评结果一式三份,一份交学生处存档,一份班主任保存、一份班级内公布。

(三)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德育考评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只准结业,离校后一年,由其工作单位或社区办等开具德育表现证明,决定是否同意换发毕业证书。

(四)德育考评采取基础分与纪实加减分的办法。

1.基础要求(基础分):

⑴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⑵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尊重他人;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⑶ 学习目的性明确,热爱专业,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听课,不旷课。

⑷ 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做到节电、节水、节粮、不酗酒、不吸烟;在公共场所行为文明。

⑸ 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

⑹ 能自觉遵守校园的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

2、基本分值: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基础分为60分。

3、德育考评分计算方法:

德育考评分总分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注:考评分的等级名次按照实际得分排名,在评先评优及奖学金的评定中,如果学习成绩有并列的情况,考评分按照实际排名计算。)

德育考评分=基础分60分±加减分

4、特殊说明:中专学生德育基础分为70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即德育考评分=基础分70分+加减分。

四、考评项目

(一)学习方面

1、每学期期末学习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加10分,85分及以上者,加5分。

2、无故旷课一节者,扣1分,依次类推。

3、请事假每课时扣0.2分,每天扣1分。

4、无故拖欠学费扣5分。

(二)学生公寓方面

1、上课时间在宿舍内睡觉者每人次扣5分。

2、宿舍私自换锁,或外出时间不锁门每人扣2分。

3、私拉电线乱接加热电器(电饭锅、电褥子、热得快等)、使用各种炉具(酒精炉、煤气罐等)者,扣10分。

4、向窗外倒水或垃圾者扣4分。在楼道随意便溺的扣10分。

5、在宿舍内私自养宠物者主要责任人扣10分,宿舍其他成员每人扣5分;两天内不处理加倍处罚。

6、进入或外出学生公寓翻门、跳窗的学生每人扣10分。

7、在宿舍内喝酒者扣5分,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的主要责任人扣20-30分,参与者扣10-20分。

8、晚间在公寓楼内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者扣2分。

9、晚上在宿舍点蜡烛的责任人扣5分。

10、在宿舍内打麻将者每人扣5分,有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者扣20分。

11、擅自夜不归宿者一次扣10分,两次、三次、四次依次扣考评分20、30、40分。

12、擅自留宿校外人员未造成后果者扣10分,否则扣30分。

13、学生宿舍卫生月评为最差宿舍的每人扣5分。

14、宿舍学生发生打架、被盗的事件的责任人扣10分。

15、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无理取闹的学生扣10分。

16、故意拖欠超用水电费,损坏公物修缮费的学生扣10分。

17、已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住宿每人次扣10分,该宿舍床铺责任人扣10分。

说明:每学期德育考评时由各班德育考评小组负责人到公寓办领取本班学生个人的公寓得分。

(三)公共活动方面

1、破坏公私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扣6分。

2、破坏学校的花草树木者,扣5分。

3、浏览黄色网站、观看、传播内容不健康书刊和音像制品者扣10分。

4、在校内公共场合,男女交往行为不得体,有悖大学生行为准则者,每次减2分;

5、参加学校各项劳动(不包括分担区劳动、值日性劳动和全院性劳动),参加者加1分,组织者加2分。表现较好的学生加3分。

6、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包括义务劳动),参加者加1分,组织者加2分,表现较好者加3分。

7、参加献血者每献血一次10分,以当学期献血证为准。

8、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者加5分,对此弄虚作假者扣10分。

9、为学校拉赞助者加8分。

10、参加迎新工作的学生每天每人加2分,表现优秀的加3分,封顶分为10分。

11、参加学校重大活动担任迎宾或礼仪的学生每人每次加2分,封顶分为10分。

12、周末放电影的工作人员每次加0.5分,封顶分为每学期10分。广播站的播音人员每学期加8分。

13、协助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各项劳动每人每次加0.5分。封顶分为每学期10分。

14、班级日志记录、考勤人员每学期加5分。

15、在学校《艺苑报》上发表作品者加每篇加5分;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作品者加10分。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评总分。

(四)奖励方面

1、参加学校社会实践、学习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校园文化活动,取得名次者,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不含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职责工作)。

2、文明宿舍加分: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评上一次加5分,宿舍长加7分。

3、住校学生在一学期中,所在宿舍全体学生无任何违纪记录的,每人加10分。

4、班级被评为优秀团支部、先进班级等先进集体,每评上一次班级成员每人加8分,班级干部每人加10分。

5、学生个人受国家、省、市、校级各种奖励者,每次分别加30、20、15、10分。

(五)任职方面

1、校学生会主席等每学期加10分,副职每人加8分。

2、学校宿管会主席、秘书长、楼长每学期加8分,副职每人加6分,楼层长加4分。

3、校社团的社长加8分,副社长加6分,各部部长加4分,社员加2分。

4、班长加8分,其他班干部加5分。

5、班团支部书记加8分,委员加5分。

6、各宿舍长每学期加2分。

7、兼数职者职务分不累加,以最高职务加分为准。

(六)其他方面

1、酗酒者,扣6分。

2、打架斗殴者(包括在校内打架和与校外人打架),扣20分。

3、除工商部门及学校批准的勤工助学项目外,在校外学生非法经商及参与传销等活动者扣20分。

4、规定定时间以外出入校门或公寓楼拒不登记者扣2分,跳窗、跳栅栏者扣4分。

5、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处分者分别扣20、30、40、50分。

五、考评等级

(一)考评结果按成绩分优、良、达标、未达标四个等级:考评总分85以上(含85分)者,扣分低于10分,可评为优;考评总分在75-84之间(含75分)者,扣分低于15分者,可评为良;考评总分在60-74分之间(含60分)者,扣分低于20分者,可评为达标;考评总分在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评为未达标。

(二)考评结果按扣分成绩分五个等级进行违纪处理。(不含旷课及处分扣分)扣分在30-50分之间的给予警告处分;扣分在50-70分之间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分在70-90分之间的给予记过处分;依此类推,直至停学处分。(扣分不包括加分项目)

(三)考评成绩及等级每学期均以《学生德育考评表》形式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先选优、评定奖学金、发展党员以及择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1、考评等级未达良者;不准参评一等奖学金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考评等级未达标者,不准参评奖学金和校级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3、在校考评等级每次均达良以上者,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4、参评先进班级及先进团支部,全班学生考评等级达标需达80%以上,且良以上比例不得小于20%。

六、本标准解释权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