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简介及分工情况
发布日期:  2016-12-19 15:19: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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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简介

人事处是在学校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劳动人事方面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学校人事制度、人事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制定学校人员编制方案和岗位设置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招聘、调动、借调、辞退,续聘、解聘、待聘和退休、退职等工作。 

四、负责工资福利和退休金的编制、调整和分配。负责办理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五、负责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考试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六、负责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统计出勤情况;审批探亲假、产假、病事假等工作。 

七、负责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检查,牵头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对教职工进行奖励和惩罚。 

八、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人事、工资等统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出境管理;负责本部门的各项保密工作。 

十、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去世善后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分工

人事处副处长职责

1、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日常考勤、考核事务。
2、根据学校总体规划,拟定各部门岗位责任目标,制定岗位考核办法,提出督导计划。
3、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各部门岗位责任目标的监督、检查工作。
4、配合教学管理人员,按照教学管理制度,做好教学督导及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工作。
5、负责岗位考核办法的修订与完善。
6、根据考核情况,负责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提出反馈意见。
7、协助人事处长工作、完成主管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干事职责

(一)人事工作

1、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退休、退职、辞职、病退等有关手续。
2、负责收集、整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高级技术职务申报的推荐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准时上报。
3、办理教职工年度考核手续。
4、负责干部年报的填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劳资工作
1、编制年度劳动工资计划,办理教职工的入编、转正、定级、职务变动、工资晋升等审批手续。
2、负责劳动工资统计资料的填报工作。 
3、负责教职工考勤汇总及岗位工资计算和审批工作。
4、负责工资基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资基数审核上报工作。
5、负责教职工病事假、探亲假、工伤假等事宜的审核统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文书档案管理
1、负责学校档案室的管理。
2、按照档案法及档案管理条例,对全校的文书、土建(人事、教学除外)等各类文件、资料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3、认真做好档案的查阅利用工作,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5、及时提供各类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核员职责

1、按考核项目要求绘制、印制各种考核表册。
2、每月统计教职工考核及岗位责任考核资料并输入微机。
3、负责保管考核资料,分类归档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4、协助主任搞好常规抽查、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的计算、汇总。
5、每月向人事部门提供考勤情况,作为扣罚依据。
6、管理好举报电话,收集举报材料,并做好信息反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