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5年度教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07 14:17:28    来源:  督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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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处、室、系、部:

为全面把握学校科研工作动态,加强学校科研管理,评估教职工教科研绩效,掌握学校教科研信息,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对2015年度我校教职工完成的符合《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暂行)》(见教务处20085月《郑州轻院轻工职业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规定范围内的教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上报学校做相应的奖励。请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教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教学教研与督导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以系、部为单位按学校相关文件,严格审查报送材料,填写教科研汇总表,连同各项成果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统一报送到教学教研与督导办公室。

其他部门教师直接把成果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报送教学教研与督导室。

汇总表电子模版请到我校网站主页下载。

二、注意事项:

1.此次仅统计20151120151231期间取得的教科研成果。

2.发表论文须附论文复印件(含版权页),课题研究以结项证书为凭。

3.编写教材须除版权页复印件外,主编和主审教材应交教材原件一份。

4.各类竞赛须附获奖证书或指导教师证书复印件。

5.凡上报材料不全者不予以认定。

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三、截止时间:

201611

附件:
2015年度教师教科研登记表(空)

教学教研与督导室

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