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全面把握学校科研工作动态,加强学校科研管理,评估教职工教科研绩效,掌握学校教科研信息,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对2014年度我校教职工完成的符合《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暂行)》(见教务处2008年5月《郑州轻院轻工职业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规定范围内的教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上报学校做相应的奖励。请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教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教学教研与督导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以系、部为单位按学校相关文件,严格审查报送材料,填写教科研汇总表,连同各项成果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统一报送到教学教研与督导办公室。
其他部门教师直接把成果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报送教学教研与督导室。
汇总表电子模版请到我校网站主页下载。
二、注意事项:
1.此次仅统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科研成果。
2.发表论文须附论文复印件(含版权页),课题研究以结项证书为凭。
3.编写教材须除版权页复印件外,主编和主审教材应交教材原件一份。
4.各类竞赛须附获奖证书或指导教师证书复印件。
5.凡上报材料不全者不予以认定。
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三、截止时间:
2015年1月10日。
附件:2014年度教师教科研登记表(空)
教学教研与督导室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