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13-07-11 18:22: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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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的质量, 一方面取决于参评学校能否正确理解评估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能否认真贯彻评估工作的方针;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家组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的理解,对高职高专教育特有规律的认识以及对评估方案的准确把握。为了使专家组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在学习借鉴国内本科教育评估工作经验,并在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评估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初槁)》作了修订,供专家组在评估工作中参考。望在评估实践中继续提出修改意见,使之不断完善,以便对学校和专家组的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一、评估的领导与专家组织

(一)   评估的领导

评估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高教司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和专家组织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分工合作实施。

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全国和省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负责指导并具体实施对高职高专院校的评估工作

(二)   评估委员会的任务

评估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高教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高职高专院

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专家组织。它的任务是:

1.组织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方针、政策、规章、方法等进行研究,为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建议和咨询。

2.组织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研究和修订,受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评估工作。

3.审议评估专家组对院校考察后的评估意见和结论建议,向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被评学校评估结论审核建议。

4.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面的培训与交流。

5、受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其它任务。

(三)   评估专家组组成及组长职责

评估专家组受教育部高教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派, 从专家库中选调。每组由78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另配秘书1名。专家组长全面负责领导专家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某些工作。组长的职责是:

1.就评估工作的进行和结果对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

2.制定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和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负责与学校联系协商有关事宜, 并负责组织实施;

3.召集全体成员会议,交流情况,按照评估标准对各项指标赋分、评定等级,确认特色或创新项目,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4.组织撰写对学校的考察评估意见,经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和主管部门通报,组织专家组成员搞好个人发言,并认真听取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对考察意见的反映;

5.组织撰写向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的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及简要说明,并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二、专家组成员守则与分工

(一)   专家组成员守则

1.专家组成员为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既要对国家负责,又要对被评学校负责。自始至终要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坚决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坚持讲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用事。注重了解实际情况,不能停留在学校提供的文件和口头讲话上面。

2.专家组成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坚持标准,又要持虚心态度。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在与被评院校交换意见时,应持坦诚、中肯的态度,尽可能具体地提出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与学校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评估任务。

4.每位专家都要坚持廉洁自律,专家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不搞特殊化。

5.专家组内部讨论的意见及评分和等级等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评学校及个人泄露。

6.自觉接受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评估学校的监督,努力改进评估工作。

(二)专家组成员分工

为了保证考察评估的质量,专家组必须进行科学而又合理的分工。对于办学指导思想、8个重要指标、特色或创新项目,专家组全体成员都要尽量获取直接相关的主要信息,并按规定赋分给出等级,对特色与创新项目提出是否确认的意见。但为了全面了解情况,专家组成员又要相对进行适当分工。

专业剖析由3位相关专家全面负责,目的在于通过对两个专业的纵深剖析,对各指标项目的实际状况与现实水平有更为深入客观的了解,从而作出更加科学准确的判断。

4位专家分成两个小组,重点负责学校总体层面主要信息的获取与判断。

基本技能和职业技能测试、学生专题研讨会各由2位专家组织实施。

为避免因分工而带来的视角偏差,应加强专家组内的信息沟通,以交流信息,研究下步工作。

受专家组长委托,秘书负责同学校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具体落实专家组的各项日程安排,起草或打印各种材料和表格,组织教师、学生问卷调查及统计,协助专家组织技能测试或学生专题研讨等活动,负责评估材料的立卷归档,以及专家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评估工作的日程安排

(一)现场考察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评估的文件,熟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价指标的内涵、等级标准和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

2.对学校上报的自评报告、自评材料、特色或创新项目材料,在进校前要

进行认真审核,初步提出考察提纲,以便进校考察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秘书提前进校,作好对教师、学生的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4.专家组长要提前草拟考察评估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日程安排,提出分工建议、考察重点和注意事项,供专家组预备会议讨论决定。考察评估的具体日程安排,提供给被评学校。

     5.专家组考察前要开好预备会议,统一认识,对工作日程和分工作出详细的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现场评估的工作安排

专家组考察评估时间一般不超过4天,必须完成以下环节的考察评估任务:

1.听取学校自评报告;

2.参观考察学校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等;

3.查阅资料;

4.教师、学生问卷调查统计与分析;

5.听课;

6.个别访谈;

7.召开专题座谈会;

8.基本技能和职业技能测试;

9.学生专题研讨会;

     10.专业剖析;

11.专家组全体会议,在各小组汇报基础上,经过民主讨论,由各位专家分别赋分,综合汇总确定各项指标的得分并评估等级,投票确认特色或创新项目,形成专家组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12.专家组工作小结,并安排评估材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13.召开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由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考察评估意见,各位专家发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听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意见(不宣布评估结论建议)。

各专家组按照上述要求,根据考察评估院校的实际情况,对考察评估日程作出具体安排。

四.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的方法和技术

1.查阅资料:除继续查阅学校上报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外,主要查阅学校提供的各项主要信息(侧重对原始材料的审阅)。如信息量不够或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可另向学校索要相关资料查阅,也可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来作进一步解释。对学校提供的材料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要仔细认真核对,并通过其它调查手段予以澄清。

2.实地考察:除参观学校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外,根据要求有针对性地对校园文化、秩序、教风、学风、校风、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观察,以获得相关信息。

3.听课:按学校提供的当日课表随机选择,听课的课程类型应包括基础课、专业课、实验课、实训课等,要注意教师职称、年龄结构的覆盖面尽可能大一些。每位专家听课不少于2节次。专家听课过程中应做简要记录,对上课的评价不向教师与学生公布,听课后可与教师学生就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交谈,听课获取的信息和对课程教学活动的评价应向专家组全体会议汇报。

4.座谈会:根据需要,可对学校申报的特色项目或有关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会前列出座谈内容提纲,通知与会人员。每次座谈会的参加人数以10人左右为宜,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5.学生专题研讨会:由专家组确定专题研讨的题目,随机抽取两个专业两个班级30名左右学生参加研讨,提前一天将研讨题目及要求通知与会学生作准备。研讨会中可现场随机提问。通过专题研讨,考察学生采集与处理信息、综合分析、表达交流、探索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与素质。

6.问卷调查:由评估委员会秘书处拟定教师、学生问卷调查题库,由专家组根据学校的情况从中选定问卷调查提纲。在专家组进校前由秘书负责随机抽样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向专家组全体成员报告。参加答卷人数根据《评估工作指南》附件4样本抽取要求确定,尽量扩大覆盖面。

7.个别访谈:查阅学校提供的主要信息中如有不足或遇到疑点,可约请学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学生、教职工进行个别访谈,以便准确掌握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的师生员工也可向专家反映情况或意见。每位专家的访谈对象为4人左右,尽可能与分工相一致。

8.技能测试:职业技能的测试由专家组命题,原则上从学校建立的职业技能库中随机抽取,由专家组成员会同学校教师监考评定成绩,一般可选重点剖析专业三年级的若干名学生参加测试。将测试结果的统计分析报告分发专家组全体成员。

基本技能测试:一般可选“计算机基础” 方面的测试题,由专家组命题,从非计算机专业二年级学生中随机抽样若干人参加。

9.专业剖析:由专家组抽取学校的1个主体专业和1个新建专业(一般不选取试点专业),进行重点剖析,以增加考察的深度和可信度。

五.二级指标等级评定和特色或创新项目确认

(一)二级指标等级评定

1.专家个人根据组内分工在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过科学分析,先就观测点达到相应标准的程度赋分。接着将观测点的赋分乘以该观测点的权重系数得出加权分值,再将观测点的加权分值相加得出该二级指标的加权分值,并按四舍五入原则赋分,确定等级。

赋分与定等的区间为:

优秀:4.55分;

良好:3.54.4分;

合格:33.4分;

基本合格:2.52.9分;

不合格:≤2.4分。

2.专家组评定等级:在小组汇报和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根据标准各位专家对各二级指标赋分;最后综合各位专家的赋分,计算出各二级指标的平均值,用四舍五入方法确定等级。

(二)特色或创新项目确认

专家组在全面掌握信息的基础上, 经过民主讨论,最后用投票方式,按赞成票是否过半数决定确认与否。

.评估结论建议、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和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

1.评估结论建议

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各位专家投票赋分综合统计确定的各二级指标等级和特色或创新项目状况,对照评估结论标准,确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等级,形成向评估委员会提交的评估结论建议。

2.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各位专家意见,形成向评估委员会提交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一般可包括以下五个组成部分:

1) 考察评估工作概况:被评学校、专家组人数、评估起讫日期、考察方式和主要工作过程,说明评估的完整性。

2)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简要描述学校的发展状况, 着重反映学校对评估的重视程度,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评估的态度,边评边改、评建结合的情况和成果。

3)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要肯定学校改革和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学校办学的主要特点。但不要停留在一般的赞扬和肯定的水平上,应该具有很强的促进学校继续保持和发扬长处的激励作用和针对性,防止或避免成为形式主义的官样文章。

4)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准确抓住影响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防止与避免成为表面现象的罗列,改进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并对学校的整改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5)评估结论建议:对评估结论的形成要持慎重的态度,在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状态、成果、问题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专家评分结果作出评估结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