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负责保卫科的全面工作。
2、主持制定各项保卫制度,部署重大保卫任务。
3、主持对教职工、 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工作, 提高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与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的积极性。
4、组织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领导汇报并督促整改。
5、组织建立职工、 学生的群众性治保组织。
6、主持本部门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
7、 指导一般案件的侦破和治安事件的处理及大要案的上报工作。
8、 要清正廉洁、 秉公办事。
9、负责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