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职责范围
发布日期:  2016-12-11 16:33:07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该页】

  

  1、保卫科是负责学校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2、宣传教育群众,并协助校党委搞好政治道德、法制教育。

   

  3、依靠群众作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敌特的四防工作,实现综合治理。

  

  4、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加强集体户口、临时工、来客的暂住户口等的治安管理。

  

  5、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制定学校保卫和消防安全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制度贯彻情况,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7、协助有关部门作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机密的行为作斗争。

  

  8、领导校消防队、保安队、治保会、协助领导搞好安全检查。

  

  9、监督考察在单位执行判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10、组织各部分量力,搞好对有轻微犯罪的职工、青少年疏导工作。

  11、完成校领导、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