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2010年度我校职称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师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河南省人事厅豫人职〔2003〕19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
一、申报人员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2.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中级25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
7.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8.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1.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2.职称材料目录一份
二、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5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认证
从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
(二)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党校。
(三)学历查询方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四、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
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请申报人先自行验证)。
申报人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复印件大小要求A4纸。
相关职称申报材料可到校园网下载:
联系人:杨新、孙保惠 电话:68588951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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